茂名市交通执法局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范围开展整治网约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茂名市交通执法局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范围开展整治网约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0-06-10 08:37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网约车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网约车服务合规化进程,近期,市交通执法局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范围开展整治网约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据统计,自4月份开展行动以来,该局共查处案件22宗,其中网约车平台违法案件8宗、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案件10宗、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车经营案件4宗。

  这次整治行动,以茂名火车站站南广场、汽车客运站等客流集散地为重点,采取设点检查、流动稽查和错峰执法等方式,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6月1日上午,执法人员在茂名站南广场对粤K3****7小客车进行检查。经查,驾驶员林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联系搭载一名乘客从滨海新区博贺镇到茂名站,收取车费36.9元,林某现场无法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依法保存证据对该车作进一步调查。

  市交通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茂名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他提醒所有网约车平台、车主和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同时市民出行也应选择乘坐合法的交通工具,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执法,严查网约车违法经营行为,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